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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1.10.01 浏览次数(247)

京商规字〔2021〕4号

各区商务局、经济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北京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局编制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协调,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2日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发展现状

  一、消费持续保持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地位

  二、京津冀协同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取得明显成效

  四、新模式新业态快速发展

  五、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

  六、流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七、有效保障疫情期间首都市场供应

  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第二章 面临的形势

  一、存在的问题

  二、面临的机遇

  第三章 规划总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一、推动消费提质扩容

  二、优化重点设施空间布局

  三、持续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四、推进商务领域城市更新

  五、加强品牌建设

  六、推动数字化发展

  七、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保障行业安全发展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提升商业服务水平

  四、加强资金政策支持

  五、发挥协会桥梁作用


序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为推动北京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引导全市商业服务业市场主体行为,是商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远景目标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是北京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时期,本市商业服务业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扩大消费规模,稳步提高居民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努力建设首都特色、国际一流的高品质商业服务体系,满足市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为实现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成更高水平的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基础保障和战略支撑。

  一、消费持续保持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地位

  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开创总消费统计新纪元,以总消费替代社零额衡量消费,构建“1+X”系列政策,形成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并重的促消费政策体系。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夜间经济和绿色消费,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消费结构加速升级,生存型消费逐步向发展型消费转变,全市居民恩格尔系数持续降低。消费内容由商品消费主导向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双向发展,居民在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家政、养老等方面的支出快速增加,服务消费日益成为扩大消费规模、拉动消费增长、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力量。消费扶贫带动27万贫困户增收脱贫。2020年实现总消费2.88万亿元,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十三五”时期,最终消费率始终保持在60%以上,消费持续保持北京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地位,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二、京津冀协同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商务部门建立商务领域协同发展工作机制,三地联动推进市场和物流功能疏解与承接,推动完成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功能疏解任务,共同发布《环首都1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规划》,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联合开展首都冬季蔬菜保供联合行动,增加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提升了首都市场供应保障能力。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联合设置“京津冀展区”,为三地企业携手走出去搭建平台。加强京津冀口岸合作,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促进区域在商务合作及入境旅游消费等方面协同联动。

  三、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取得明显成效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2015年率先在全国实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行动计划,2018年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的工作方案》,推动全市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满足市民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消费需求。“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建设提升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早餐、家政服务、洗染、美容美发、末端配送等基本便民商业网点6000余个,累计培育生活服务业标准化门店6025个,打造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10条,创建“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10条,每百万人口拥有便利店数量达到282家。第三方机构抽样调查显示,86.7%的被访市民对社区及周边生活服务或便民设施表示满意。

  四、新模式新业态快速发展

  深入推进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社群营销、云逛街、移动菜篮子等消费新模式快速发展。传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拓展线上零售、跨界零售、数字门店等新业态布局。“十三五”期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速17%。2020年实现网上零售额4423.26亿元,同比增长30.1%,拉动全市社零额增长近6.8个百分点。

  五、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

  实施商圈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培育王府井、前门大栅栏和CBD广域级商圈。王府井商圈实现主街北延,全长增至892米,被商务部确认为第二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前门大栅栏商圈以打造“中华历史文化体验街区”为重点,推动相关项目改造提升。朝阳CBD商圈依托SKP、国贸商城等城市综合体项目的发展,通过引入高端品牌的旗舰店、概念店,逐步成为引领国际消费潮流的风向标。推动传统商场“一店一策”升级改造,选择王府井百货、西单商场等传统商场作为升级改造试点企业,推荐国际化零售服务商、顶尖零售商和新零售企业与传统商场对接,推动传统商场升级改造,促进消费升级,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六、流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印发实施《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北京物流专项规划》,合理布局流通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完善商贸流通体系。新发地、大洋路等一级批发市场,万星、东寺渠等二级批发市场,盛华宏林等专业批发市场构成了较为高效的农产品批发供应体系。大型超市、生鲜超市、社区菜市场、连锁菜店等多种形式的蔬菜零售网点稳定发展,全市各类蔬菜零售网点达9000余个,实现蔬菜零售网点城市社区全覆盖,满足居民“15分钟”生活圈生鲜蔬菜需求。全市基本构建了以物流基地为支撑、各类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为补充的多层次商贸物流节点网络,顺义空港、通州马驹桥、平谷马坊、大兴京南四大物流基地作为一级节点,其他区域物流设施、末端配送网点,承担着储存、分拨、配送等二、三级节点的功能。

  七、有效保障疫情期间首都市场供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北京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统筹指挥下,各级商务部门组织商业企业,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本市防疫物资供应保障、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等工作,市场保障能力经受住了疫情考验。加强民用防疫物资筹措,立足国内货源,发挥大型商企、跨境电商平台、外贸企业作用,积极拓展海外货源渠道,增加口罩、消毒液市场供应,为本市恢复防疫物资生产能力争取了时间。做好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电商等企业加大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量。打通“货源地、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4个重要环节,紧抓“货源、配送、仓储、人员、信息、政策”6大要素,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有效应对新发地批发市场聚集性疫情突发情况,推动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点对点”直采直供企业、首农集团等重点流通企业增加外埠蔬菜直采量。建立商贸流通企业间“大手拉小手、小手牵大手”“结对子”等机制,组织大型连锁超市开展价格承诺,对接13个省市支援北京蔬菜供应,投放政府储备猪肉,有效保障了生活必需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流通秩序规范管理,推进商业企业诚信经营,完善促销活动监管信息平台,形成监管合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取消促销活动报告制度,破除大型零售企业促消费活动政策障碍。持续开展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商业企业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强预付卡备案管理,开展预付卡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预付卡风险。

第二章 面临的形势

  一、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时期北京商业服务业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对的发展环境更趋复杂,困难叠加,挑战增多。

  (一)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经济全球化仍是历史潮流。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给经济发展带来新矛盾新挑战,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国际市场需求疲软,跨境贸易投资增长乏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世界经济可能持续低迷。

  (二)商品和服务供给不能满足需求

  北京消费市场仍然存在供需结构性矛盾,有效供给存在短板,优质商品供应不足现象依然存在;中高端服务供给不适应当前服务需求和消费结构分化升级趋势;餐饮、家政、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行业专业人才存在较大缺口。

  (三)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现象较为突出

  一是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逐渐拉大,2015—2020年北京市城镇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额由32290.5元扩大至45476元。二是便民商业网点城区连锁化程度明显高于郊区。截至2020年底,全市八项基本便民网点总数5万个左右,连锁化率44.5%,其中城六区3万个左右,连锁化率50.9%;郊区2万个左右,连锁化率34.8%。从2020年新设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情况看,城区新设提升网点的连锁化率在八成以上,大多数郊区新设提升网点的连锁化率仅四成到六成。

  (四)商业设施整体布局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近年来,由于新城开发等因素影响,城区人口向城市副中心以及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新城流向明显,但商业设施还大量聚集在城市中心区,商业设施与居住人口空间匹配度不够。全市有经营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设施573个,中心城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有339个,占总量的59%。

  (五)商贸流通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现代化水平不高。批发市场用地及设施合规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场内环境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利用率低。批发端信息化水平较为落后,经营秩序和卫生环境亟待整治,缺乏详尽的电子统计和追溯系统,农产品流通环节难以有效监管,农产品质量难以追溯。冷链流通水平不高,与欧美发达国家95%的生鲜产品冷链流通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商贸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不完善。随着区域性物流设施、大宗商品仓储物流功能逐步外迁,存在物流设施空间被压缩、物流配送半径拉大等问题。目前规划部门虽已制定出台《北京物流专项规划》,但相关区按规划要求对各级物流节点进行选址和项目落地仍需时日,规范化商贸物流设施供给不足等问题仍将在一段时间内存在。

  二、面临的机遇

  北京作为超大型国际化城市具有其独特优势和有利条件,“十四五”时期是北京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机遇期。

  (一)双循环发展格局提供强大支撑

  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日益显现,产业体系完备,人力资源丰富,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为消费提质扩容、贸易创新发展、双向投资优化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强劲动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将为首都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消费市场具有较强的增长潜力

  一是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434元,比上年增长2.5%,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0.8%。“十三五”期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为7.4%,全市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超过五成。二是消费观念逐步改变。居民消费需求从“基本物质文化消费需要”向“美好生活消费需要”转变,从“模仿排浪式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转变,对高品质、智能化、绿色化的商品消费需求和发展型、享受型的服务消费需求不断增加。三是服务性消费占比明显提升。从消费结构看,近几年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速快于商品性消费支出增速,从实物消费向服务消费、从大众化消费到个性化消费的转变趋势较为明显,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三)京津冀协同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未来一个时期是京津冀地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合力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一个重要时期,三地要素市场、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实施,协同发展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为商贸领域在产业链、供应链的分工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数字经济助力行业发展

  当前,北京正在利用自身具有的丰富科技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充分发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优势基础,加快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北京市发布实施了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及支持政策,促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应用,探索智慧社区、智慧物流、智慧零售等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数字经济将为推动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五)“两区”建设带来政策红利

  202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工作方案》《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两区”建设为深化商务领域改革开放,提升国际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提高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政策保障。

第三章 规划总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四个中心”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北京市场优势,顺应消费提档升级趋势,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构建消费新生态体系,做好“四个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助力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围绕“七有”“五性”需求,抓好“菜篮子”“米袋子”等民生保障工程,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顺应居民消费理念、方式、习惯的转变趋势,补齐消费服务设施短板,缩小城乡差距,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便利化、均等化消费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双循环发展格局

  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两区”建设政策叠加优势,进一步优化消费结构,激发消费内需潜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内循环。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国际要素资源聚集,促进境外消费回流,提升北京城市消费品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北京科技创新中心优势,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扩大服务消费,提升传统消费,鼓励新兴消费,加强品牌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推进绿色消费,推动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协同发展

  巩固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利用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吸引境外旅游者消费,优化京津口岸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京津冀三地资源禀赋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产品产销衔接,以形成三地统一的消费市场为目标,加快推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建设。

  三、规划目标

  (一)2025年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基本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总消费规模继续保持全国城市领先地位,新消费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商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商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2.预期指标。

  ——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市场总消费年均增速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4%左右。

  ——网络零售规模持续增长。网络零售年均增长保持在15%左右。

  ——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显著提升。实现每百万人口拥有连锁便利店(社区超市)330家,全市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早餐、便利店(社区超市)、蔬菜零售等8项基本便民商业服务功能全市社区覆盖率100%。

  (二)2035年远景目标

  全面建成国际一流的消费中心示范城市,中高端消费需求全面释放,消费市场规模和能级位居国际消费中心前列。消费供给能力持续扩大,在全球消费市场中的配置能力和引领功能突显。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高质量全面优化,国际国内市场高度融合开放,商业服务业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第四章 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北京商业服务业要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引领,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扩大内需,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把北京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的核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枢纽。

  一、推动消费提质扩容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完善促消费机制,搭建促消费平台,多措并举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消费提档升级,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稳定消费市场运行,保持消费对经济的主力拉动作用。

  (一)扩大服务消费

  以丰富消费选择、挖掘消费潜力、强化融合发展、推动互促共赢为目标,促进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信息等服务消费领域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云旅游、云演出、云阅读、在线远程体育健身等线上营销新业态。引导实体商业设施引入特色文化、休闲等资源,向多功能、复合式经营场所升级。积极开发便民亲民、功能复合、品质优良的服务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挖掘和释放融合型消费潜力。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服务业双向开放,在商业、文化、旅游、健康等消费领域探索一批开放性新举措。

  (二)增加优质商品供给

  发挥首都平台和窗口优势,集聚国内外优质商业资源,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旗舰店、体验店,发展原创品牌概念店、定制店,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构建品牌汇集、品质高端、品味独特的多层次优质商品供给体系,打造国际消费品牌集散中心和配置中心。加快落实国家免税店创新政策,优化口岸、市内免税店布局,鼓励免税店增设国货精品专区,提高国内品牌国际知名度。支持企业开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试点,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流程,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培育新兴消费

  发挥北京科技创新资源优势,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创新,更好满足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消费需求,开拓消费新领域。鼓励运用互联网技术,培育壮大融生产、流通、消费为一体的综合运营商,支持发展平台经济。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深度挖掘用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类。支持传统商业企业运用物联网、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新兴信息技术,提供更人性化、更具魅力的消费体验。

  (四)挖掘夜间消费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的原则,着力发展“时尚活力型、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型、便民服务型”夜间经济形态,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环境,完善夜间消费布局,打造“夜京城”地标,推动“夜商圈”建设,通过打造夜间文化消费“IP”活动,开发夜间旅游消费打卡地,举办夜间餐饮美食节、灯光节、“秀北京”旅游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吸引力的夜经济消费业态,扩大高品质夜间消费供给,引导夜间消费新风尚,打造具有全球知名度的“夜京城”消费品牌。

  (五)提振乡村消费

  引导品牌连锁企业将服务网点和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村便民商业网点合作,合理布局农村末端配送服务网点,针对农村消费需求精准匹配商品和服务,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推动农产品网络销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鼓励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和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促进农民增收。

  (六)推进绿色消费

  引导绿色消费理念,深入践行“光盘行动”。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扩大绿色产品供给,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减排商品。倡导绿色可循环包装物的使用,推动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等重点领域减塑,推广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降低环境污染、减少资源消耗。

  二、优化重点设施空间布局

  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和《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坚持存量提升和增量拓展相结合,以消费新地标、农产品市场、物流、展览设施为重点,优化完善商业重点设施体系,为建设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空间载体。

  (一)打造消费新地标

  1.以彰显文化时尚魅力为重点,打造核心区消费地标。依托故宫-王府井-隆福寺“文化金三角”,带动王府井商圈组团打造“商业+旅游+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地标。推进前门大栅栏商圈打造以“老字号+国潮”为特色的传统文化消费圈。推进西单-金融街商圈一体化进程,打造以“品牌+品质”为特色的时尚魅力消费圈。

  2.以提升国际竞争力为重点,打造中心城区消费集群。依托国贸、蓝色港湾、五棵松、大红门、丽泽、新首钢等商圈,均衡东西商业布局,缩小南北商业差距,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品牌首发首秀,开发特色夜间演艺活动,发挥文化、体育、科技等产业资源优势,建设文化、艺术、社交和零售跨界融合的多元文化商业街区,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3.建设城市副中心新型消费圈。以环球主题公园、大运河景区建设为重点,布局一批高品质商业设施,建成城市副中心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现代化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城市副中心文化生活品质。

  4.加强新城地区消费新载体建设。以轨道微中心建设为抓手,在怀柔南站、未来科学城南区站、平谷站等轨道交通站点,打造购物、商务、公共服务、文化娱乐于一体的轨道微中心消费链。以世界休闲旅游大会资源可持续利用为重点,在平谷区金海湖地区打造会议会展小镇、购物消费小镇和旅游小镇。依托龙域、龙泽、龙德三大特色商圈,将回天地区打造成“商圈+生活圈+夜经济”消费重镇。

  5.建设空港型国际消费“双枢纽”。利用首都国际机场、天竺综保区等资源,加强免税店、跨境电商体验店等商业布局。加快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国际消费枢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建设购物小镇,构建集购物、免税、娱乐、商务、酒店、体育、艺术等功能于一体的世界级商贸旅游综合体,高标准打造南中轴国际交往新空间。

  (二)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

  1.优化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布局。西南方向,保留新发地的主交易通道地位,充分利用现有空间,优化集约布局,承担西南方向进京通道的农产品上市交易功能。东南方向,利用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承担东南方向进京通道的农产品上市交易功能,增强农产品储备能力。东北方向,在顺义区新规划一处农产品综合性一级批发市场,平移现状石门市场批发功能,满足本市东北方向农产品供应。西北方向,在昌平区新规划建设一处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平移现状水屯市场交易功能,满足城市西北区域的农产品供应集散,承担夏秋季冷凉蔬菜上市主通道作用。

  2.优化二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做好副中心和其他未设置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郊区市场布局,在通州、怀柔、密云、平谷、房山、门头沟、延庆未设置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的地区,由所在区根据自身交通、市政、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各规划一处区域性农产品二级批发市场,满足当地消费需求。

  (三)完善提升商贸物流设施

  1.优化商贸物流设施总体布局。围绕保障城市基本运转、服务居民日常生活,着力打造“大型综合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物流(配送)中心+末端网点”的扁平化商贸物流节点网络。在完善原有四大物流基地功能的基础上,新增西北(昌平南口)、西南(房山窦店)两个物流基地。结合人口分布特征、商业组织布局等,通过已有物流设施的资源整合和合理的设施新建,形成覆盖北京各主要物流方向、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的商贸物流节点网络。

  2.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推动冷链物流设施、装备与技术改造升级,支持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中心。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完善连锁企业生鲜配送中心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冷链配套设施,构建城市末端冷链配送设施网络,鼓励利用连锁超市门店、便利店、社区菜店资源,通过安装冷藏柜、冷藏箱、冷藏自提柜等设施,提供“最后一公里”末端冷链配送服务。

  (四)优化会展设施空间布局

  立足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首都会展业未来发展需求,以推动本市“两区”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航空枢纽优势,在城市北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周边,依托新国展一期、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打造功能完善的组团式会展综合体;在城市南部大兴国际机场周边,打造配套齐全、设施一流、业态融合、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会展产业集聚区。进一步提升奥体、北展、国展、农展馆、亦庄等会展片区原有设施功能,形成功能完善、服务优良、充满活力的会展发展新格局。

  三、持续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进一步落实“七有”“五性”要求,坚持“保基本、提品质、增特色”的发展思路,贴近市民需求,突出创新引领,强化公共服务,加强便民商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让人民群众生活更舒心、更有获得感。

  (一)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加强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强化市区联动、政企联动,发挥批发市场、重点连锁超市、便利店、直营直供及电商企业监测机制,畅通监测渠道,及时掌握市场运行情况。指导协调区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重点超市及直营直供企业,抓好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加大调运力度,确保本市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完善落实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保供骨干企业,增加企业商业库存,提高供应保障能力。

  (二)精准补建便民商业网点

  组织梳理便民设施网点不足或居民生活特别需要的区域及业态,实施精准补建。引导企业优先利用疏整促腾退空间发展便民商业服务业网点。在无条件设置固定网点的区域,探索设立移动餐饮售卖车、智能厢式便利设施、蔬菜直通车等非固定网点,进一步织密便民商业服务网络。

  (三)鼓励发展“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

  鼓励生活服务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高效、便捷、智能的优势,创新服务模式和经营方式,发展“门店+平台”线上线下互联的融合营销方式。支持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积极推动大数据等新科技的创新运用,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实现按需定制和“千店千面”。鼓励电商、快递企业开展末端共同配送服务,提升末端配送集约化水平。

  (四)推动社区商业多业态融合发展

  积极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相结合,推进社区商业多业态搭载、多功能集成,积极引入文化、体验、健康、教育等消费业态,完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提升社区生活品质。

  (五)支持特色小店发展

  鼓励各区发展体现地方传统文化、城市商业风貌和独特风情,在市民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口碑的零售、餐饮等生活服务业的特色小店,着力打造具有国际都市特点和北京文化特色的“小店经济”。

  (六)优化生活服务业营商环境

  探索推进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联办”。试点开展品牌连锁便利店“一业一证”,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对品牌连锁便利店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多证合一”,统一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四、推进商务领域城市更新

  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城市更新,推进传统商圈改造提升,扩大传统商场“一店一策”改造升级试点范围,推动传统商业提质增效。

  (一)推进传统商圈升级改造

  把握消费领域新增长点,研究实施新一轮商圈改造提升计划,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商店、超市等实体零售企业进一步细分消费群体,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商品和服务特色,应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实体商业与电商、新媒体等合作,推广社交营销、直播带货、云逛街等新模式,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体验式服务,通过发展买手制、定制服务、连锁经营、集中采购、共同配送等形式降本增效,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加强主要商圈与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文化消费产品、高端旅游产品等资源融合,打造消费链条完备的体验型商圈。定期开展商圈活力评估,提升商圈消费活力。

  (二)推动传统商场升级改造

  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着力通过社会资本和市场机制,推动传统商场“一店一策”试点企业升级改造。将购物中心、专业专卖店纳入升级改造范围,总结试点企业的成功经验和运作模式,利用服务包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商场升级改造中的问题。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试点带动,深入推进全市传统商场升级改造。

  (三)促进特色消费街区发展

  落实核心区控规三年行动计划,打造烟袋斜街、护国寺、琉璃厂街等古都风貌类特色商业街,改善提质五道营、簋街、马连道等专业商品类特色商业街。发挥王府井步行街示范作用,根据区域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推动具有区域特色的高品质步行街建设,不断提高北京特色消费街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加强品牌建设

  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着力打造北京历史文化的金名片,建立新消费品牌培育、孵化机制,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形成老品牌与新品牌共生共融、商品消费品牌和服务消费品牌共同支撑的品牌发展体系。

  (一)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

  1.加强传承保护。加强传承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北京老字号工匠认定。鼓励老字号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用人和激励机制,探索现代学徒制、产学研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老字号工匠进学校,支持老字号企业与学校共建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

  2.支持创新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开展跨界合作,加大文创产品研发力度。创新营销模式,支持通过直播带货、快闪等营销方式,扩大品牌影响力,增强品牌竞争力。

  3.加强品牌保护。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品牌建设,对经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北京老字号的商号在全市范围内依申请予以保护。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在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维权等方面的指导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

  (二)加强新消费品牌培育孵化

  聚焦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积极搭建品牌孵化体系。坚持“以孵化为导向,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以解决运行机制为核心”的工作思路,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总体原则,由孵化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孵化培育,政府围绕孵化基地、孵化机构、入孵企业提出支持措施,进一步优化孵化环境,营造宣传氛围。

  (三)荟萃全球餐饮品牌

  坚持中西合璧、南北交融,汇聚宫廷美味、市井小吃,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落户北京。引导本市餐饮企业在品牌定位、选址装修、菜品特色、制作工艺等方面推动“餐饮+文化”深度融合,深耕细作“中国京菜”,增强以餐饮为载体的文化艺术美学体验。支持第三方建立餐厅评价体系,推广优质餐厅在菜品、环境、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打造一批高品质餐厅。持续举办中国京菜美食文化节,传播北京餐饮品牌。

  六、推动数字化发展

  推进数字经济和商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应用5G、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数字消费新模式,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商圈数字化水平,挖掘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

  (一)培育数字消费新模式

  加快培育发展智慧流通服务平台、新零售门店、智能消费体验中心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挖掘网络消费新增量。支持传统批发企业线上交易平台建设,应用大数据技术增强线上供需信息匹配、线下商品集散配送能力,实现在线交易、精准营销。鼓励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应用数字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高精细化、专业化发展水平。

  (二)统筹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协调发展

  积极发挥政策支持引导作用,促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保税仓、体验店等建设发展,加快推进跨境电商进口医药产品试点、“网购保税+线下自提”、B2B出口试点等新模式新业态,带动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加快建设完善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不断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

  (三)提高农产品流通数字化水平

  运用大数据和云平台等技术,建设“首都重要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平台”,有效连接产地供给、物流配送、加工集散、市内需求等环节,通过数据链赋能省际间农产品流通体系各方主体,实现以需定产,逐步提高对农产品生产端的影响力。提高农产品供应环节信息化水平,以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建立覆盖全场的数字化交易体系、产品溯源体系和质量测控体系。鼓励农产品生产、进出口、检验检疫、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提升信息化水平。支持本市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数据化管控模式参与农产品流通全过程。探索“产地直供”和“城市分选中心+社区前置仓”等农产品流通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快捷、安心和优质的果蔬生鲜商品服务。

  (四)提升商圈数字化水平

  顺应消费发展新趋势,按照“新装备、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新消费”五新一体的目标,加强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赋能传统商圈提质升级,重构商业形态,提升商业效率,打造更多商业发展新热点、新平台、新载体,培育智慧商业新业态新模式。逐步实现商圈核心业务在线化、运营管理数字化、消费场景智慧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促进传统商圈向体验式、参与式、互动式转变,打造国际化、品质化、数字化试点商圈。

  七、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进一步开放视野、合作发展,在三地协同发展的框架下发挥自身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主动对接津冀消费市场,加强功能互补和产业协作,推动区域商业服务业协同发展。

  (一)加强京津冀农产品合作

  鼓励京津冀三地企业共建、共享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冷链物流设施,加快以北京为核心的农产品流通运输通道建设。依托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企业应急储备、环首都农产品流通圈、集散中心和主要生产基地,联动增加农产品供给。支持本市企业在外埠特别是对口支援地区建设农产品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基地,支持津冀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在京开设直营店,提高北京蔬菜供应保障能力。

  (二)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

  支持平谷国际陆港与天津港开展深度合作,用好天津港口资源,充分发挥马坊物流基地口岸、保税和城市保障功能,不断完善海铁联运新模式,探索港口服务内陆、内陆与港口融合发展的新途径。推进“京津冀通关便利化”区块链场景应用,促进京津冀三地海关通关、口岸物流数据“上链”共享。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通关、物流等时效查询,优化作业流程,提高运作效率。

  (三)推动形成统一的消费市场

  坚持统筹兼顾、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不同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促进京津冀养老、健康、体育、旅游等服务业的融合、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京津冀旅游市场秩序治理体系,充分发挥“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效能。鼓励组建跨区域的商业联盟,加强资源整合和相互协作,制定符合市场和创新需求的服务标准。推进京津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监管区域联动机制。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保障行业安全发展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和落实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促进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行业安全发展。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着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监管系统,加快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对老字号、商标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台实施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提升商业服务水平

  完善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培训体系,进一步丰富规范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健全商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岗位技能培训机制。持续举办全市商业服务业服务技能大赛,带动行业协会和商业企业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建立国际人才引进通道,加大国内外优秀商业服务人才引进力度,大力提倡工匠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障行业人力资源,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消费服务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有温度的“北京服务”。

  四、加强资金政策支持

  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优化商业流通发展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商业领域全市重点工作和民生相关项目支持力度。有效利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等政策工具,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需求侧管理,推动建立政企沟通对接长效机制,瞄准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细分消费市场,针对不同人群消费需求,研究制定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多层次消费服务体系。

  五、发挥协会桥梁作用

  商业服务业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制定实施行业规范标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鼓励行业协会搭建平台,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各类业务活动,帮助企业培育发展品牌,发挥行业自律和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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