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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北京市专利商用化促进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1.01.19 浏览次数(

2010年6月,《北京市专利商用化促进办法》(京知局〔2010〕73号)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财政局正式发布,于2010年8月1日正式实施。自办法实施以来,已累计资助金额5000万元,资助项目涵盖生物技术、新能源与节能、电子信息、医药、环境保护、先进制造技术等我市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产业领域。

当前,专利转化运用要求专业化程度更高,以交易额作为单一资助条件,对于促进专利权利流转和商用的政策激励效果愈发减弱。此外,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原《北京市专利商用化促进办法》部分相关条款亦需要修改。经研究并征求联合发文单位同意,决定废止《北京市专利商用化促进办法》(京知局〔201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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