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十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协会”)第十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将于近期召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现进行全国协会第十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补充申报工作。我会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协助进行北京地区的补充申报工作。
现将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补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申报条件
(1)现工作单位应为经营场所在北京市的专利代理机构。
(2)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心专利代理事业,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和相关公益活动;其中执业会员应当执业三年以上,代理质量高;自觉履行会员义务;在本地区专利代理业务领域有一定成绩,在会员中有一定威信;积极代表本地区专利代理机构和会员对协会工作建言献策。
(3)每家单位最多可申报3名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二、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申报条件
申报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执业会员应当是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并具有五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每家单位只能申报1名理事或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应当是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
三、申报方式
(1)各单位自愿申报。
(2)请于6月20日17:00前将电子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十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发送至邮箱bp-mb@capitalip.org,并将纸件邮寄至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
以下为邮寄信息:
收件人:刘畅;
联系方式:86469416-607;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4层。
![]() | 附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十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