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推动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秘书处   发布日期:2021.07.26 浏览次数(148)

 各会员单位: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项目已于5月25日正式启动,按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参加试点的企业可获得100%保费的全额补贴,同时享受知识产权相关培训、企业专利体检等各项增值服务。

在试点项目推进的过程中,企业对试点项目保险政策表现出了高涨的热情,已有很多企业进行了在线投保申报。根据2021年试点工作安排,企业在线投保工作将于7月31日截止,目前已进入最后一周的保险试点申报窗口期,为鼓励各相关单位抓紧时间申报知识产权保险试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保对象

本市冠军企业和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其中:冠军企业包括国家工信部或本市评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及符合相关要求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

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包括硬科技中小微企业和十大高精尖产业小微企业,应符合相关要求,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基金支持的企业优先。

二、试点专利要求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致,且投保人为投保专利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与其他专利权人共有的专利,应为第一权利人投保且取得其他专利权人的书面同意。专利权属关系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数据为准。被许可人投保应取得专利权人同意;

(二)投保专利为有效中国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均可投保,发明专利优先;

(三)投保专利距离专利权期限届满日不少于3年;

(四)专利在投保时无正在发生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

三、试点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

(一)试点保险公司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人保财险”)为本年度试点保险公司,对其保险产品进行备案,由其负责组织全市的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投保工作。

(二)试点保险产品

试点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具体内容参照人保财险的保险产品介绍。

(三)保费补贴标准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单项冠军企业保费补贴标准为:

1.首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100%补贴,第二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80%补贴,第三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50%补贴。

2.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符合标准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不超过50万元;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不超过30万元;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不超过20万元。

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保费补贴标准为:

1.首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100%补贴,第二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90%补贴,第三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80%补贴。

2.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smeservice.com/),积极开展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及其组合险的投保工作,由人保财险根据企业的投保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可以投保的公司和专利。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对人保财险承保的、符合《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指南的企业购买保险的保费予以支持。

五、截止日期

本次试点项目正式申报工作将于7月31日截止。各相关企业单位应尽早完成保险试点项目的线上正式申报工作,防止因时间问题造成的无效申报情况出现。

 

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10-8286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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