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朝阳组团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战略定位
聚焦打造以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为主要特征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突出朝阳国际化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数字贸易试验区“三区”叠加的优势,坚持全球视野,对标国际规则,以试点政策先行落地为重点,以制度创新和模式示范为引领,以国际高端要素融通开放为依托,积极打造首都高水平开放的样板平台。
引领制度型开放样板区。以全力构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应用场景为基础,率先在重点行业领域形成突破。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主动研究和试行更高更深更广的投资贸易自由化,全力形成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
融通全球的资源集聚区。推动建立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增强对跨国总部选址吸引力。立足链接全球的通道优势,以激活要素流动为重点,推进资本跨境流动便利、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进一步强化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区域在全球供应链、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
国际金融的开放前沿区。全力推动金融业开放成果率先落地,使金融要素及资源实现自由流动与市场配置,持续提升国际金融机构的汇聚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项下开放,创新并争取各项先试先行政策,形成多点支撑、功能完善的金融业发展制度环境。
数字贸易新场景示范区。依托超大市场规模和完备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数字贸易新基建,积极探索数字贸易新场景,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全力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数字贸易开放体系,实现更多原始创新项目和领军型、独角兽企业在朝阳落地转化和发展,增强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策源能力。
服务贸易模式创新试验区。发挥朝阳作为外贸大区、消费大区的双向通道优势,积极拓展国际贸易合作网络,大力推动金融、专业服务、科技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服务贸易发展;聚焦释放内需市场发展活力,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创新发展,率先构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交汇节点枢纽。
(二)发展目标
经过三到五年的改革,基本建成以贸易便利、投资便利为重点的开放政策体系,率先基本形成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开放体系与制度环境,成为金融服务完善、创新生态优化、高端产业集聚、监管高效便捷、法制保障多元、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区。
——外向型经济的枢纽地位更加凸显。吸引一万家企业落地,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市30%左右;对外贸易规模持续增长,进出口总额占全市50%左右。
——国际高端要素集聚能力显著增强。对标GAWC榜单,加大对全球高端生产性服务企业的引进力度。同时,引进及提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0家以上,引进领军型人才3000名、引入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组织6个。
——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作用更加突出。高端消费领域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建立跨境消费回流新模式,教育、医疗、文娱等高端服务性消费和大型电商消费平台持续集聚,带动区域总消费保持稳定增长。
——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服务业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对标国际的开放环境与制度标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外商投资发展的便利化程度,打造“营商环境五大品牌”。
二、规划布局与分工
朝阳组团的实施范围7.92平方公里,涵盖北京CBD中心区4.96平方公里、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2.96平方公里。自贸试验区的开发利用须遵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法律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北京CBD中心区(4.96平方公里):对标国际一流商务中心区,秉承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高度国际化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共识,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贸易促进体系,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的智能化模式,激活国际金融机构和跨国资本的投资功能,畅通专业服务集聚的国际化商务通道,放宽外资准入与国内业务开展的限制,吸引外资总部型机构集聚,打造国际金融开放前沿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高端商务服务集聚区。
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2.96平方公里):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战略,打造首都国际交往新承载,围绕第四使馆区建设实施,谋划建设国际组织集聚区、服务贸易示范区、数字贸易试验区和高端跨境消费中心,积极探索服务贸易特殊监管区模式,系统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布局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加快数字经济新业态布局,率先在制度改革、要素供给、营商环境、产业生态、城市服务、创新氛围等维度实现与国际先进规则相衔接。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推动要素流动自由化便利化,率先构建制度型开放新优势
推动公平竞争的投资运营便利。全力提升外资促进和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金融、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互联网信息、文化、专业服务、教育、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业务范围等限制,鼓励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投资和产业促进政策,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探索实施服务业企业投资项目“区域综合评估+标准地+告知承诺+政府配套服务”开发模式,编制CBD、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重点产业招商地图和产业促进政策。
提升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便利化。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快科技服务、文化服务、技术产品、信息通讯、医疗健康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创新跨境电商服务模式,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在片区组团内建立国际配送平台,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限制,为研发、执业、参展、交流、培训等高端人才提供签证便利。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全面提升业务应用率,加强特色功能建设,加快完善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且具有朝阳特色的跨境贸易标准、规范和准则。支持以高端离岸服务外包为代表的新兴服务出口等跨境服务贸易。探索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深入推进资本跨境流动便利。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试点。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研究推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渠道整合,研究推动境外投资者用一个NRA账户处理境内证券投资事宜。对于境外机构按规定可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区内银行可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推动重点行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和外汇业务便利化。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研究探索实物资产跨境转让的场内外汇结算模式,提升外汇资金结算效率。允许出口商在境外电商平台销售款项以人民币跨境结算。给予在朝阳区中资机构海外员工薪酬结汇便利化政策。
实施自由便利的国际人才服务。探索制定分层分类人才吸引政策。试点开展外籍人才配额管理制度,探索推荐制人才引进模式。充分发挥朝阳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生活、宜居宜业等全方位、专业化、定制化服务,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证件审批流程,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建立全链条一站式服务窗口和服务站点。支持外籍人员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开办和参股内资企业。对境外人才发生的医疗费用,开展区内医院与国际保险实时结算试点。探索优化非标准就业形式下劳动保障服务。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入出境便利,便利其境内经常项目项下合法收入办理个人赡家款项下购汇汇出,便利其在便利化额度外结汇缴纳随行子女在境内就读国际学校学费。
规范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探索制定信息技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重点领域规则,在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探索开展跨境数据流动试点,因地制宜的制定跨境数据流动发展规划,实现在不同领域、各有侧重的跨境数据流动试点试行;依托“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以中日韩、东盟十国等区域的规则对接为基础,不断打开局面,逐步拓展更多区域的数据跨境流动。在数据流通、数据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快形成开放环境下有创新的监管体系,探索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和评估试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软件实名认证、数据产地标签识别、数据产品进出口等方面先行先试。对软件和互联网服务贸易进行高效、便利的数字进出口检验。积极探索针对企业的数据保护能力的第三方认证机制。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贸易治理中的应用。
(二)提升金融领域开放创新能级,增强国际金融资本集聚效应
强化全球财富管理能力。深化国际金融特色,持续提升国际金融开放前沿区发展能级、汇聚国际金融资源,推进金融领域“证照分离”,支持社会资本设立并主导运营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支持外资投资机构参与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逐步放开公开市场投资范围限制。支持外商独资企业申请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设立投资性公司,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外商独资财务公司,支持非投资性外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在京财务公司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买方信贷和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
扩大国际金融业务开放。允许更多外资银行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允许自贸区落地的外资银行稳妥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参与境内黄金和白银期货交易。支持具有一定规模、运营稳健的在京外资法人银行申请参与公开市场交易。允许外资银行获得人民银行黄金进口许可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资格。支持相关企业通过收购、参股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支持证券公司从事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业务。审慎有序进行金融综合经营试点。持续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专业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区内企业上市挂牌支持政策,支持券商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业务提供服务。支持国际征信评级机构落户集聚,依法开展业务,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打造一批征信评级服务品牌。
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围绕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环节,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支持国际金融机构与与在京金融科技企业深化战略和股权合作,并在符合监管条件的前提下申领金融牌照;支持国际金融科技企业与在京机构合作,探索创建国际化的金融科技行业自律规范和标准。支持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建设金融科技应用场景试验区,建立应用场景发布机制。
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设立重点支持文创产业发展的民营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支持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金融服务需求。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开展跨境融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研究简化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信贷资产证券化或外资股东发行熊猫债券等相关手续。允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企业外债额度。开展区内企业外债一次性登记试点,不再逐笔登记。
(三)构建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环境,凝聚强化国际经贸枢纽功能
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网络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城市智慧大脑建设,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引导社会机构依法开放自有数据,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化数据平台对接。建设完备的国际通信设施,加快5G、IPv6、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宽带接入能力、网络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京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探索建立适应海外客户需求的网站备案制度。探索优化对科研机构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保障服务。
加强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领域的规则和服务体系建设。依托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数字经济和贸易国际交往功能区的建设,发挥第四使馆区对外交往窗口的优势,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产业联盟和科研机构战略对接,推进数字经济技术、标准、园区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国际合作的试点示范,培育支持一批数字经济国际合作项目落地,吸引更多数字领域龙头企业、国际组织入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探索符合国情的数字贸易发展规则,加强跨境数据保护规制合作,促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国际互认。探索创制数据确权、数据资产、数据服务等交易标准及数据交易流通的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研究境内外数字贸易统计方法和模式,打造统计数据和企业案例相结合的数字贸易统计体系。研究建立完善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开展国际合作规则试点,探索国际数字产品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主动参与引领全球数字经济交流合作。
鼓励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数字龙头企业、产业联盟等牵头成立相关领域发展基金,引导国内外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领域高端团队和原始创新项目在朝阳区落地转化和发展。创新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技术基础供给,加快区块链等技术在政务服务、生活服务、金融服务、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赋能提升,推动数字贸易领域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建设数字版权交易平台,带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发展。在数字经济新业态准入、数字服务、国际资源引进等领域开展试点,探索数据审计等新型业务。
(四)推动服务贸易更高质量发展,打造内外双循环的交互节点
鼓励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支持离岸创新创业,支持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科技项目。鼓励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开展“反向创新”。推动中国检测标准转化为国际通用标准。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鼓励外资依法依规参与提供软件即服务。探索制定相关标准,以云计算平台建设为抓手,分级分类推动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国际知名开源软件代码库和开发工具服务商落地,支持开源社区交流平台、代码托管平台和应用服务平台的建设。通过无偿资助、业务奖励和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基地发展。
深化专业服务领域开放改革。畅通专业服务集聚的国际化商务通道,探索建立过往资历认可机制,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设计、规划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可依规在京开展服务业务、办理工作居留证件,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金融领域有法律法规考试等特殊要求的,须通过相关考试并符合要求的条件)。探索实施对金融等服务领域国际执业资格的认可。除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外,允许境外人士在北京市内申请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不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探索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试点。
积极建设高端跨境消费中心。探索消费、预办登机一体化试点,谋划进口商品免税商业区和特色产品的离境退税商业区建设,支持建立跨境电商海外仓,实现体验、消费、贸易等功能,促进和扩大出入境旅客消费;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配套完善退税代理机构条件,提高离境退税服务便利化水平;鼓励国际知名免税品经营商开设免税店,促进高端商品消费、艺术品展示交易等。
引领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持续推进外商投资音像制品、独资开办演出经纪机构等文化领域开放政策落地;探索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银行文创专营分支机构、文化产业相关保险、文化企业股权转让平台等以试点方式开展文化金融项目。优先支持区内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申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和游戏版号。
推动教育服务领域扩大开放。汇集国际化教育资源,完善国际学校布局,支持中小学接受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提升国际化教学水平。加强国际化职业教育服务供给,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除面向中小学生的语言类培训机构外的其它语言类培训机构前置许可要求;支持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示范项目。
创新发展全球领先的医疗健康产业。持续推进外籍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等政策试点。鼓励境外申请人设立中外合资合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土地供给、人才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国际医药研发水平,加速急需医疗器械和研发用材料试剂、设备通关。对临床急需且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加快审批,保障临床需求。适度放宽对医药研发用小剂量特殊化学制剂的管理,支持设立国际研究型医院或研究型病房,加速医药研发成果孵化转化进程。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创新,开展跨境远程医疗等服务,区内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技术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探索开展去中心化临床试验(DCT)试点。持续强化中医药服务贸易品牌,支持中医药服务贸易定点单位开拓国际市场,扶持中医药服务贸易定点单位在园区开办分支机构,搭建中医药健康养生国际综合服务平台。
(五)对标更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
加大财税政策创新力度。探索实施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探索研究鼓励技术转移的税收政策;探索研究对跨国公司总部类企业以及重点领域企业,根据业务规模、资质条件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对在朝阳区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满足从业一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条件的,实行“报备即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等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营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在具备条件的领域,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区块链+电子证照”应用。探索对新经济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探索形成市场化赋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制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实施综合用地模式,在用途、功能不冲突前提下,实现一宗地块具有多种土地用途、建筑复合使用(住宅用途除外),按照不同用途建筑面积计算土地出让金,不得分割转让。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围绕“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保护格局,重点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探索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支持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设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体系,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强化多元化法治保障。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在区内设立业务机构,就国际商事、投资等领域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积极完善公证、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落地运营。充分利用现有审判资源,为金融诉讼提供绿色通道。
健全开放型经济风险防范体系。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通过提高监管数据的准确性、实时性,加强监管系统对数据的处理能力。聚焦投资、贸易、网络、生物安全、生态环境、文化安全、人员进出、反恐反分裂、公共道德等重点领域,进一步落实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反垄断审查、行业管理、用户认证、行为审计等管理措施。健全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不断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底线思维,依托信息技术创新风险研判和风险防控手段,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四、强化落地实施的保障创新
(一)完善“两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对标市级“两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成立区级自贸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组团的重大规划、重要政策、重点项目及相关工作方案、年度计划的实施,协调解决跨部门重要事项和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完善各专项工作组议事制度,加强与国内外高端智库合作,选聘国内外知名专家,直接参与朝阳组团建设发展。
(二)系统提升自贸区综合承载能力
配合商务部和自然资源部完成自贸试验区落桩定界工作,抓紧启动朝阳组团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选址和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改造升级,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灵活多样的登记注册服务。充分把握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需求,系统提升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朝阳组团空间承载能力,加快推动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三岔村北街、东高路、金盏纵五路、坝河北滨河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尽快稳定金盏地区轨道交通及站点布局的方案,加快启动R4线的建设,打通金盏片区与首都两大机场的联络线。立足CBD国际融合、多元开放的发展特征,全面提升区域国际化商务氛围和宜居品质,高标准推进绿化建设,补齐配套设施建设短板,突出新兴技术的运用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构建立体化、全覆盖、高效能、高安全的城市联通网络。畅通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强化引进人才落户保障,在人才聚集区域筹集房源就近解决人才居住需求,优化人才生活服务配套,打造精准适合国际高端人才创新发展、和谐宜居的“类海外”环境。
(三)促进产业资金与政策的统筹创新
探索建立系统化的推进机制。参照其他省市自贸试验区经验做法,在拉平与各省市自贸试验区开放政策的同时,统筹区域产业专项资金安排,加大对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细化系列产业政策,做好政策宣讲服务,及时发现与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动态调整服务内容,补齐配套产业政策的短板,吸引项目落地和产业聚集。统筹组织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和社会投资基金的作用,协调落实项目支持政策,建立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办法,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撬动机制,谋划以“支持政策+产业基金”撬动,探索创新“研招一体”的工作组织模式,带动示范园区特色化发展和产业项目集聚,强化产业政策在空间上的落地集成;全面做好企业服务,就支持企业拓展业务、重大项目引入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
(四)深化空间用地的统筹利用
在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范围内,统筹区域评估,集中对环境、水、交通等事项开展区域综合评估,对进入该区域的评估范围、符合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项目,审批时可直接采用区域的评估成果,不再重复开展相关评估评价工作。落实标准地指标体系,细分产业类型,科学制定标准,建立指标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自贸区的功能,进一步深化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控规编制,重点做好保税监管区、免税商品销售区的规划以及贸易关栏和消费关栏的设置研究,为区域内大宗贸易和跨境消费等货物贸易领域发展打好基础,同时为服务贸易领域发展过程中关键设备的引入提供支撑。结合金盏园区空间开发进程,适应数字贸易新业态发展的实际需求,探索实施综合用地模式,在用途、功能不冲突前提下,实现一宗地块具有多种土地用途、建筑复合使用(住宅用途除外),按照不同用途建筑面积计算土地出让金,不得分割转让。
(五)加强国际招商与宣传推介
打造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形象标识体系,设计自贸试验区LOGO、沙盘,拍摄宣传片,形成统一开放视觉印象。创新招商形式,有效发挥市场机制,通过中介招商、以商招商、会议招商等多种形式提高招商效率。进一步完善中介招商政策体系,在全球范围选聘三至五家招商中介机构,瞄准GAWC等国际公认榜单,建立“目标企业投资信息库”,同步开展对全球顶尖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等目标企业的投资意向洽谈,实现有针对性的精准招商。深入开展以商引商,加强与驻区重点企业、知名驻京商协会、行业协会,境内外商协会等沟通联系,充分挖掘投资线索。拓展招商合作网络,主动与国家级和市级大型机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大型招商活动,加速优质项目落户。优化完善宣传方案,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常态化宣传和重要节点推介结合、对外推介和对内宣讲并重、重点群体分类推进、市区联动的立体化宣传体系,形成持续性宣传声势。丰富拓展推介宣传通道,积极参加进博会、服贸会、港交会、厦洽会等知名商事活动,以及各商协会举办的重要活动;把握法规调整、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成果落地等时机,开展重要节点宣传,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平台,重点加强移动端宣传、融媒体推介,快速提升扩大区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加强项目落地动态管理和评估考核
巩固前期服开试点过程中形成的“一库四机制”成熟做法,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系统梳理,加强与跨国公司总部、外资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等不同产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沟通对接,深入了解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与发展需求,共同研讨可能的政策落地方向与实施路径;通过与智库机构、行业协会、招商中介等市场主体沟通对接,就重大项目的引入,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前谋划落户朝阳的实施路径,形成滚动更新的项目库。探索优化项目推进思路,争取从“推项目”向“选项目、引项目、推项目”并重转变,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手段,对企业的“引进、新设、运营、服务”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完善企业“服务包”制度,为企业制定包含常规政策和个性化政策的综合政策“服务包”,助力企业更好发展。持续强化政府队伍建设,联合市场主体培育并组建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高素质的商务队伍,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建立试点任务、制度创新措施及政策的评估机制,及时总结评估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朝阳组团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效果评估。将朝阳组团试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自贸试验区管理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研究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建立制度创新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