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专利转化实施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京知局〔2021〕1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提升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促进专利转化实施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有关工作。
附件:关于促进专利转化实施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关于促进专利转化实施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提升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决策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效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准保护、高价值运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技术要素核心载体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化方式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体系,促进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运营市场活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融合发展。提升创新供给侧、产业需求端、机构服务方的能力,加速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市场流通和价值变现,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促进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强化绩效。以建设知识产权全链条运营体系为主线,重点推进,协同发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密切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的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创新主体专利转移转化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企业的渠道更加畅通,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
到2023年,北京市企业年度接受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或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的次数合计超过2.8万次,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稳步提升;
在京高校和科研院所年度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作开发的次数合计超过3万次,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稳步提升,年均增幅3%以上;
专利质押金额突破60亿元、专利质押融资项目数达到400个,力争专利质押融资金额的年均增幅10%以上,专利质押项目数年均增幅5%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
1.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引导在京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支持落实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任务。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机构,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筛选挖掘高质量、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遴选必要和标准相关专利,对中小企业进行许可。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供给侧活力。
2.鼓励国有企业分享专利技术。鼓励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条件的在京央企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开展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运营工作,集中发布专利技术供给信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形成资源共享、业务协作,带动所属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高产业综合实力。
3.鼓励专利供给侧开放许可。引导在京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发布专利转让费用或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开展专利技术许可,共享成熟专利技术。鼓励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的门槛。
4.鼓励构建产业专利池。引导建立基于实施驱动型许可的高质量专利池。优先在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等专利密集型产业领域试点实施,更好保护专利密集型产业的良性竞争。
5.引导创新主体专利精细化管理。引导试点示范高校和知识产权强企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对专利进行分级评价,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专利实行差异化管理。
(二)推进专利供需精准对接。
1.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新业态。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探索、丰富运营模式,提升商业化水平,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提升专利运营机构为供需双方提供专利转让、许可等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探索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方面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专利搜寻、评价分析、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和交易活动等。
2.充分发挥已有平台的作用。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积极发挥作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帮助供需双方的建立信息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分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路演和供需对接活动。探索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服务,提供许可费率标准咨询建议,提升专利许可效率。
3.推进专利交易公开。推进北京市属国有企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交易与投融资等行为在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鼓励北京市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拍卖、挂牌交易和公示相关交易信息。指导相关主体做好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交易登记备案。
4.鼓励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示范区开展服务。引导园区和集聚区多方式多渠道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组织专利供给方深入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服务。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新农村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5.探索创新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审批环节,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质物处置机制。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审慎规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
(三)提高中小企业专利实施能力。
1.进一步完善专利导航制度。引导产业实施专利导航,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之中,促进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专利布局对产业竞争地位保障有力,专利价值实现对产业运行效益有效支撑。
2.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倡导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专利质量提升、专利实施转化,帮助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促进企业提升高质量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
3.助力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实施。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实施专利技术,做好专利产品备案。通过专利产品备案系统,生成专利产品备案编码和相关标识。以专利运用为导向,以专利密集度较高的产业为重点,挖掘高价值专利,进一步通过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将知本转化为资本。
4.发挥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作用。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区为引领,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运营基金等市场要素的合力,盘活资源,促进专利技术高效转移转化。
5.便利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对接活动,实现企业融资需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精准对接。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营造推动专利质押融资工作氛围。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和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定期汇总、上报运营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协同推进知识产权运营转化工作。
(二)完善政策体系。将促进专利转化实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纳入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重大规划。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等政策的联动。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程,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三)给予资金奖补。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有关政策指导确定绩效评价指标,每年对专利转化实施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期满后对实施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奖补的主要依据。工作绩效评价的具体指标、证明材料以及奖补条件和金额等另行通知。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四)强化监督考核。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定期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坚决遏制明显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专利转让、许可行为。
(五)加强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知识产权运营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知识产权师系列专业人员和技术经纪人队伍。
(六)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组织活动、开展培训宣讲、走访帮扶等多种形式,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促进专利价值实现,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的氛围。